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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理財跑路業務員

發布時間:2021-04-09 03:29:04

投資理財公司老闆跑路了,業務員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題主您好
公司老闆跑路的話,公司自有法人來承擔法律責任。如果你是在知情的狀況下觸犯法律那你需要承擔部分法律責任

㈡ 理財公司老闆跑路,最底層員工要承擔什麼責任

理財公司老闆跑路,最底層員工要承擔的責任,根據情況不同分為兩種:

1、公司被定性為詐騙或者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犯罪行為,那麼參與過的銷售財務等等員工也是有可能構成同案犯,需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2、公司不存在犯罪行為,僅僅是普通的民事上的破產,只要是員工沒有向客戶承諾以個人的名義擔保還款付息,那麼員工本人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准,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第二條: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標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1)通過發送簡訊、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2)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3)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4)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7)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2)投資理財跑路業務員擴展閱讀: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

1、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至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㈢ 投資理財公司老闆跑路,員工怎麼辦

客戶的損失不需要他承擔的 可以先報警 如果沒有合同工資不太好要

㈣ 在投資理財公司上班公司跑了業務員有沒有責任

不太清楚你具體說的是什麼意思,我之前在投資公司工作過不到一個月,個人覺得這種公司大多數都是不靠譜的,沈陽大多數的投資理財公司都是河南伊川縣的,投資項目雖然行業不同,但大多數也都是河南伊川縣的,光看這些就能感覺出有問題了,對於你提出的問題個人覺得如果你是在投資公司上班,公司跑了,業務員是公司員工,也是受害者,是沒有責任的,如果業務員沒有受到損失,在得知情況並沒有通知你,也只是他個人的問題。如果你是投資人,公司跑了,之前所負責你的業務員是有責任的。

㈤ 投資理財公司老闆跑路了,員工怎麼辦,

投資理抄財公司一旦跑路,投資人報警,通常警方會以涉嫌詐騙立案,目前國內已經發生多起此類事件。那麼公司員工是否涉嫌犯罪或從案,需要警方經過偵破以後認定。就目前已經結案的類似案件來看,老闆跑路員工都成了受害者,一方面是有的員工也有投資在裡面,另一方面工資都沒發放,而且所有的合同都是公司簽訂,跟員工無關。
因此你說的案例裡面,她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㈥ 投資理財公司萬一跑了,我們業務員該怎麼辦

這個很難說,現在的文本合同都是好幾頁有幾個人是認認真真看下來的,萬一合同里有些附加追責的條條框框你沒看清楚,一旦是皮包公司老闆跑路業務員是脫不了干係的,這樣的公司還是選擇離開比較好

㈦ 理財公司倒閉了業務員承擔責任

根據外匯之星的文章《理財公司(外匯平台、P2P等)倒閉了,被查封,業務員需要承擔責任嗎》:一般來說,正常程序下的公司破產,員工是不會有責任的,如果公司涉嫌非法集資,就可能會有責任。企業破產,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㈧ 理財公司即將跑路,業務員該怎麼辦

首先你的工作實際上幫助公司詐騙投資者;其次你的工資、提成、獎金實際都是被騙的投資者的錢。那麼知道公司即將跑路,首先要想的是報警,要知道很多人因為你將錢投進去的,你需要為他們負責;其次,至少獎金、提成是需要還回去的,那也是建立在非法行為上的不當利得。

㈨ 理財公司跑路了,客戶的錢業務員該還嗎

一般業務員是職務行為,不承擔個人責任。但是如果業務員明知公司進行非法集資而參與重要事務,如擔任會計、發展客戶等就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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