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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會所得額

發布時間:2021-04-19 12:54:26

⑴ 接受基金會的捐贈是否有稅收優惠

納稅人向中國經濟改革研究基金會、香江社會救助基金會的公益性、救濟性捐贈稅前可按比例扣除。捐贈優惠分為企業捐贈和個人捐贈。其中,企業捐贈額在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金融企業為1.5%)以內的部分,准予稅前全額扣除,超過3%的部分需要作納稅調整。個人在其申報應納稅所得額30%以內的部分在所得稅前扣除,超過規定扣除限額的部分應進行納稅調整。

⑵ 基金會捐贈稅前扣除的問題。

⑶ 基金會從100萬的利潤中拿出20萬捐助了,企業所得稅怎樣計算。

首先要看你捐贈支出是否符合稅法規定的條件:1.通過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或非盈利機構 2.所捐款項用於貧困救災、科教文衛體、希望小學之類的。 如果符合上述2個條件,才可以看做是你的捐贈支出。 企業的捐贈支出,在會計利潤【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12%不得扣除。 你捐贈了20萬,還得看你利潤總額是多少,然後乘以12% , 不超過的部分 可以扣除;超過12%的部分不得扣除。

⑷ 給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捐款,捐贈額能全額抵企業所得稅嗎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在利潤總額12%比例范圍內的,准予在稅前扣除,超過部分要做納稅調增,增加應納稅所得額。對於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的捐贈可以全額扣除。財稅【2006】66號文特別規定了8家可全額扣除的基金會組織,你說的這個是其中的一個。所以你的捐贈支出可以全額抵扣企業所得稅。但要取得對方開具的正規收據。

⑸ 稅前的所得額與應納稅所得額的區別

今天特地查閱了有關詳細資料,希望對象我一樣的迷茫的有所幫助。

(一)法律、行政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二款規定: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事業和其他公益事業捐贈的部分,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從應納稅所得中扣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稅法第六條第二款所說的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事業和其他公益事業的捐贈,是指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捐贈扣除限額=應納稅所得額×30%
如果實際捐贈額大於捐贈限額時,只能按捐贈限額扣除;如果實際捐贈額小於或者等於捐贈限額,按照實際捐贈額扣除。
(二)規范性文件
規范性文件又可以分為以下兩類:
(1)限額扣除30%的政策規定。如:個人向光華科技基金會、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閻寶航教育基金會、中國高級檢察官教育基金會、中國金融教育發展基金會、中國國際民間組織合作促進會、中國社會工作協會孤殘兒童救助基金管理委員會、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陳嘉庚科學獎基金會、中國友好和平發展基金會、中華文學基金會、中華農業科教基金會、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中國公安英烈基金會等的捐贈,在個人申報應納稅所得額30%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具體文件見附件一。
(2)全額扣除的政策規定。如:個人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贈、紅十字事業的捐贈、福利性、非營利性的老年服務機構的捐贈、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中華健康快車基金會、孫冶方經濟科學基金會、中華慈善總會、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的捐贈、中國醫葯衛生事業發展基金會等的捐贈,准予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具體文件見附件二。
二、政策解讀
(1)捐贈對象:必須是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等的捐贈。
(2)捐贈途徑:捐贈必須通過境內的社會團體或國家機關進行。直接向受贈單位或個人的捐贈,不能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3)捐贈扣除尺度:一般情況下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准予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的捐贈,必須有文件明確規定的才能稅前扣除。

三、計算舉例
(1)限額扣除30%的計算舉例
例1:某公司職員張先生2008年8月取得工資收入4000元,將其中500元直接捐贈給貴州省某貧困山區失學兒童,將其中1000元通過光華科技基金會捐贈給某遭受自然災害地區並取得財政部門印製的捐贈專用收據;目前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扣除額為2000元(忽略其他可扣除項目),張先生應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
答:(1)張先生直接對失學兒童的捐贈500元不得在計算個人所得稅前扣除。
(2)張先生本月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為:4000-2 000=2000(元)
按照有關規定,個人通過光華科技基金會向某遭受自然災害地區捐贈,在不超過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允許扣除。
工資、薪金所得可扣除的捐贈限額為:2000×30%=600(元)
(3)張先生當月工資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為:
(2000-600)×10%-25=115(元)
(2)全額扣除的計算舉例
例2:公民劉某2009年3月份在某培訓中心講課取得勞務報酬所得8000元,將其中5000元捐贈給中華慈善總會並取得財政部門印製的捐贈專用收據,劉某應繳納多少個人所得稅?
答:(1)劉某勞務報酬應納稅所得額為:8000×(1-20%)=6400(元)
按照有關規定,劉某對中華慈善總會捐贈可在應納稅所得額中全額扣除。即應納稅所得額為6400-5000=1400(元)
(2)劉某勞務報酬應納稅額為:1400×20%=280(元)

⑹ 基金會捐贈支出會計怎麼做賬

借:營來業外支出--捐贈支出
貸:源銀行存款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五十二條和五十三條,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的12%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中,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公益性社會團體,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基金會、慈善組織等社會團體:

(一)依法登記,具有法人資格;

(二)以發展公益事業為宗旨,且不以營利為目的;

(三)全部資產及其增值為該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營運結余主要用於符合該法人設立目的的事業;

(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不歸屬任何個人或者營利組織;

(六)不經營與其設立目的無關的業務;

(七)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八)捐贈者不以任何形式參與社會團體財產的分配;

(九)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民政部門等登記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2.如果不符合以上條件,則在匯算清繳時做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⑺ 企業所得稅(捐贈)

第五十一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所稱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第五十二條 本條例第五十一條所稱公益性社會團體,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基金會、慈善組織等社會團體:
(一)依法登記,具有法人資格;
(二)以發展公益事業為宗旨,且不以營利為目的;
(三)全部資產及其增值為該法人所有;
(四)收益和營運結余主要用於符合該法人設立目的的事業;
(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不歸屬任何個人或者營利組織;
(六)不經營與其設立目的無關的業務;
(七)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八)捐贈者不以任何形式參與社會團體財產的分配;
(九)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民政部門等登記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五十三條 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扣除。

⑻ 個人通過基金會捐贈,如何抵扣個人所的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四條規定,稅法第六條第二項所說的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事業和其他公益事業的捐贈。

是指個人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另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 關於公益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八條規定,公益性社會團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在接受捐贈時,應按照行政管理級次分別使用由財政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印製的公益性捐贈票據,並加蓋本單位的印章。

對個人索取捐贈票據的,應予以開具。新設立的基金會在申請獲得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後,原始基金的捐贈人可憑捐贈票據依法享受稅前扣除。部分經過批準的基金會,如農村義務教育基金會、宋慶齡基金會、中國福利會、中國紅十字會等,個人向其捐贈的所得,按照規定可以在計算個人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8)基金會所得額擴展閱讀

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3%,共7級。

經營所得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適用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稅款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低一級為5%,最高一級為35%,共5級。

比例稅率。對個人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

⑼ 非營利性基金會的基金存款利息和有價證券收入是否應繳納企業所得稅

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成立、向民政部門登記注冊、並按照有關規定開展社會公益活動的非營利性基金會,包括推進科學研究的、文化教育事業的、社會福利性和其他公益性事業等基金會,因在金融機構的基金存款而取得的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暫不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其購買股票債券(國庫券除外)等有價證券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收入,應並入應納稅所得額,照章繳納企業所得稅。MBA智庫文檔有詳細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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