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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會發展的三個階段

發布時間:2021-04-20 21:27:18

❶ 請問有哪些基金會

中國十大慈善機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中華慈善總會
按照總會章程,慈善總會最高權利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執行機構,每年召開一次。總會經費來源於會費、捐贈、政府資助、利息、核准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行政經費來源於創始基金增值部分、會費、行政經費專項捐贈、政府資助、捐贈款利息、興辦實體的收入等。按照國家規定,從捐贈款中提取一定比例作為項目管理經費。
目前,中華慈善總會共有團體會員108個,並與絕大多數團體會員合作開展多種慈善項目。據2002年一項資料顯示,總會成立7年多直接接受款物總計9.8億人民幣,其中,善款5.4億人民幣,捐贈物資摺合人民幣共計4.4億元。
2、中國青少年基金會
1989年在北京正式成立的中國青少年基金會(簡稱中國青基會)是以促進中國青少年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衛生、社會福利事業和環境保護事業發展為宗旨的全國性非營利社會團體。它所實施的項目包括人們所熟知的希望工程以及保護母親河行動、中華古詩文經典誦讀工程、公益信託基金、國際青少年消除貧困獎、中國十大傑出青年評選。
在這些項目中,最主要、最有影響力的是希望工程。這是一項被社會廣泛關注的公益事業,旨在通過籌款,資助中國農村貧困地區的少年兒童獲得受教育的機會。據統計,目前全國希望工程累計資助建設希望小學9000餘所,累計資助失學兒童250多萬名,援建希望網校130所。
3、中國扶貧基金
1989年3月成立時,中國扶貧基金是一個沒有基金的基金會。那時基金會的工作人員沒有從事民間扶貧工作的經驗。通過多方聯絡,基金會努力爭取海內外各界人士對扶貧事業的理解和支持,動員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加入扶貧行列。
1996年——1999年,是中國扶貧基金會發展的第二階段。這一階段基金會主要採用扶貧到戶和開發式扶貧的工作模式實施了「貧困農戶自立工程」、「科技扶貧」、「教育及醫療設施援建」等項目。
從1999年下半年起,中國扶貧基金會進入了第三個發展階段。這一年也是中國扶貧基金會第二個十年的開始,這一階段的工作方式是:通過項目援助、受援人參與等方式,幫助貧困社區的弱勢群體改善生產、生活和健康條件並提高其素質和能力,實現脫貧致富。
4、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
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是經過中央人民銀行批准、在民政部登記注冊的全國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它向國內外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募集資金和物質,旨在全面提高婦女素質,維護婦女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為婦女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該基金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理事會,由正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秘書長及理事組成。理事會實行屆任制,每屆任期三年,每年召開一次會議,遇有特殊情況,也可以採用其他形式召開。
婦女基金會基金來源主要是第一,接納海內外熱心婦女事業的企業、社會組織、人士的捐贈;第二,國家政策允許的基金增值和服務收入;第三,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基金的增值部分必須用於基金的任務范圍,基金的使用須根據與捐贈人、資助人約定的目的、對象方式合法使用。
5、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有數據顯示,中國有6000萬殘疾人,這些人就是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服務的對象。
1988年3月15日成立,做為國家法律確認、國務院批準的各類殘疾人的全國性統一組織,她的全國代表大會是其最高領導機構。其下設主席團、執行理事會、評議委員會、專門協會和各類地方組織。
殘聯的章程規定,其資金來源有五部分:社會各界(國內外組織機構和個人)捐贈、政府資助、國際合作項目、創收和其它收入。據殘聯內部的統計數據顯示,目前資金主要來源還是殘聯先申報,然後國家有關部委撥款專項專用。
6、中國紅十字會
中國紅十字會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904年。當時正值清朝末年,為救助日俄戰爭中受害的我國同胞而成立。1912年,中國紅十字會正式成為國際紅十字會的成員,1993年全國人大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明確中國紅十字會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它的職責較以前有所擴大。
目前,中國紅十字會主要履行以下職責:開展救災的准備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對傷病員和其他受害人進行救助;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進行初級衛生救護培訓;參與輸血獻血工作,推動無償獻血;開展紅十字青少年活動,參加國際人道主義救援工作等。
中國紅十字會的最高權利機構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一般情況下五年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執行其決議,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執行其決議。總會機關的常務理事組成執行委員會,對常務理事會負責。
7、中華環保基金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為獎勵首任國家環保局局長曲格平教授為環境保護作出的貢獻,特別頒發十萬美金作為獎金。這筆錢後來成為中國第一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非營利性的專門從事環境保護事業的民間基金會——中華環保基金成立的基礎資金。並於2005年獲得聯合國經社理事會的「專門資商地位」。
1993年4月,環保基金正式成立,其宗旨主要是通過資助和獎勵對中國環保事業作出貢獻的個人和組織,推動中國環境保護的管理、科學研究、人才培訓及國際合作等各項環保事業的發展。基金會的基金來源主要有三種途徑:國內外熱心於環保事業的企、事業單位、團體的捐贈;其他組織、個人的捐贈;國內外有關組織和友好人士的捐贈。
基金會的最高權利機構為理事會。理事會設常務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若干名、秘書長一名、常務理事和理事若干名。理事會聘請若干國內外著名人士擔任名譽理事長。
8、宋慶齡基金會
十大全國性慈善機構中,宋慶齡基金會是唯一以國家領導人名字命名的慈善機構。
1981年5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名譽主席宋慶齡逝世,一年後,在宋慶齡逝世一周年的紀念日里,宋慶齡基金會成立。基金會成立後,宗旨集中體現為「和平、統一、未來」六個字,即維護世界和平,促進祖國統一,關注民族未來。
在機構上,基金會設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在領導人員上,基金會設名譽主席、主席、副主席,由理事會民主推選產生;秘書長為基金會法人代表。
募捐方法有三種:現金和現金支票,可以直接寄到基金會;股票、有價證券、產權契約,在住所住地的中國銀行辦理;各類物資,向基金會去信去電商處。
9、見義勇為基金會作為指向性最強的基金會,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1993年6月由公安部、中宣部、中央綜治委、民政部、團中央等部委聯合發起成立。成立九年以來,該會同有關省市組織了大量表彰活動,募集見義勇為基金7000多萬元,發放獎勵撫恤、補助慰問和助學金2000餘萬元。
目前中華見義勇為基金的工作模式是:一,每兩年開一次全國性表彰大會,由中宣部、公安部、民政部等單位抽人員組成評審委員會,對各省上報的人員事跡進行評審;二,面對日常申請補助的見義勇為人員,由基金會辦公會進行研究,看夠不夠標准、夠哪一級標准,形成意見後報基金會會長或常務副會長審批,再對外發錢。
據統計數據顯示,全國共有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近千個市、縣設有見義勇為事業組織管理機構,從事見義勇為工作的人員近萬人。近十年來,各級見義勇為管理組織已募集基金十幾億元。
10、中國光彩事業促進會
促進會是1994年4月為配合「國家八七扶貧攻堅計劃」而發起的。以劉永好為代表的10位民營企業家在全國工商聯七屆二次常委會議上聯名倡議「讓我們投身到扶貧的光彩事業中來」,進而在中共中央統戰部、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中國民間商會)發起下成立促進會。她是光彩事業的組織機構,是經由國家民政部注冊的非營利社團法人組織,享有聯合國經社理事會特別咨商地位。她以廣大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和民營企業為參與主體,包括港澳台僑工商界人士共同參加。 促進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理事會,下設常務理事會。促進會的經費來源一是會費,二是有關社會團體、企業人士與商業界的支持和贊助。

❷ 簡述改革開放後,基金會得到復興和發展的原因是什麼

我個人覺得改革開放後基金會得到復興和發展的原因,是因為當時的社會資金非常內的少容,個人的資金非常的少,所以說必須及眾人的資金成立基金會,然後通過基金會的投資來發展社會經濟,因此基金會的話,從這個發展社會經濟的過程中也獲得了很多收益,從而得到了發展和復興。

❸ 美新路公益基金會的發展過程

1999年葉祖禹和周石生在美國新澤西州創立了一個公益基金會。當時的初衷是希望能夠幫助一些需要幫助的人們走入更美好的生命道路,因此取基金會名稱為「美新路」。2000年葉祖禹開始在北京投入基金會的創建工作。2001年美新路與中國青基會達成協議,於青基會屬下設立一項專項基金——中國青基會美新路公益基金。

❹ 基金會如何可持續發展

他們的資金可以用來在其他領域進行投資以獲得收益。

❺ Linux基金會的歷史發展

2000年,Linux基金會成立,贊助Linux創始人Linus Torvalds的工作,該基金會並通過領先的技術,和來自世界各地的開發人員合作。Linux基金會保護,其成員和開源開發社區資源,以確保Linux仍然是免費的,技術上先進的Linux。
2010年5月10日,Linux基金會對外透露,基金會任命了Linux業界資深人士Cliff Miller出任基金會中國區運營總監。這也是Linux基金會首次在中國設立分支機構,主要任務是在中國推廣Linux的應用,包括所有基於Linux的產品,有MeeGo,也有Android和其他Linux操作系統。
2010年06月29日,Linux基金會執行董事Jim Zemlin表示:在嵌入式領域,Linux排名第一,超級計算機領域也是Linux領先,伺服器方面Linux與微軟的Windows各佔半壁江山,而桌面則微軟領先。從中可以看到Linux在絕大部分領域都有出色表現。
2011年4月8日,Linux基金會表示Linux已經戰勝微軟:Linux基金會執行理事吉姆·策姆林(Jim Zemlin)在接受《Network World》采訪時稱,在萊納斯·托瓦爾茲(Linus Torvalds)開發出他的著名的操作系統內核20年之後,Linux與微軟之間的斗爭已經結束,並且Linux取得了勝利。
截至2011年12月,Linux已經發展成為計算領域中的強有力工具,從紐約證券交易所到手機再到超級計算機和消費電子設備,Linux都在默默無聞的奉獻著。

❻ 基金會的發展現狀

據基金會中心網統計的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12月8日,中國共有基金會4115家,其中公募基金會1476家,非公募基金會2639家。自2010年非公募基金會數量超過公募基金會之後,非公募基金會的數量增長速度一直保持很快。非公募基金會數量增長迅速主要原因在於以下幾個方面:政策推動,《基金會管理條例》明確了非公募基金會的地位和基本運作規則,近幾年非公募基金會登記管理許可權下放進一步促進了非公募基金會的數量增長;2008年之後社會對慈善行業有了更多的了解和關注;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所得稅法》的實施提高了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免稅比例等。
從數量與分布概況看,基金會發展顯現出以下趨勢:
1. 基金會數量自2004年以來保持20%左右的增長率;
2. 活動領域發展趨勢:一枝獨秀、整體多樣;
3. 7個省市基金會數量占據全國總數的61%。

從地域分布上看,基金會數量與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密切相關,在經濟比較發達的東部沿海地區分布著較多的基金會。截止2013年底,江蘇省、浙江省、廣東省、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內蒙古、湖南省是基金會最多的10個省份。 在美國,基金會經過上百年的發展,關注的范圍日益擴展,除了關注傳統的扶貧、教育、環境、醫療、公共事業等領域外,還擴展到全球發展、精神、個人潛質發掘等方面。比爾和梅琳達蓋茨基金會的捐贈范圍為全球發展、健康、教育。E-bay創始人奧米迪亞夫婦的基金會則是積極支持個人潛質發掘。懷特基金會則將主要精力放在古代研究、藝術、人文科學上。
截止2013年底,我國基金會的活動領域大多集中在教育以及傳統的救災濟貧、扶弱助殘、醫療救助、文化等方面,而致力於推動藝術、環境保護、公共服務、社區發展、及公益支持等更為廣闊的社會公共領域內的基金會則比較少。也有一些新成立的基金會已經更多地關注新興領域,包括國防建設、傳媒、地質科學等方面,包括:雲南三益文化國防基金會、環球公益基金會、中國古生物化石保護基金會等。 2011年,中國公益慈善界經歷了一個名副其實的多事之秋,先是郭美美網路炫富的行為引發了紅十字會的信任危機;接著,中華慈善總會發票事件、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的中非希望工程、河南宋慶齡基金會的投資放貸,又相繼遭到輿論的質疑和抨擊。在「一人生病,全家吃葯」的公益界,不斷涌現的慈善丑聞使得整個公益行業的公信力都受到影響。
正如當年的希望工程創始人、如今的南都公益基金會理事長徐永光所言,由郭美美引發的「官辦」慈善公信力危機的多米諾骨牌效應已經顯現:「盡管四個機構涉及的麻煩和背景、原因、性質各不相同,但社會對這些事件的質疑和責問,不論是專業還是外行,理性還是不理性,無不指向『官辦』慈善機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表達了對『官辦』慈善機構的不信任。這個亂局的出現看似偶然實屬必然,歸根到底是官民不分的慈善體制惹的禍。」
2012年8月29日,中基透明指數(簡稱FTI)在北京發布。中基透明指數,即中國公益基金會透明指數。這是一套有關基金會透明標準的評價系統,其評價指標包括基金會的基本信息、財務信息、項目信息、捐贈信息等共60個,並以基金會信息披露的渠道和完整度等作為參數,以排行榜單為呈現形式。排行榜將按照基金會最新透明分數每周更新一次,排名越靠前,代表基金會透明度越高。中基透明指數由基金會中心網、清華大學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中國NPO自律行動委員會、中國非公募基金會論壇和眾多基金會組織參與研發。「它標志著我國公益基金會在制定社會管理標准方面邁出了重大一步。」北京師范大學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說。據介紹,這個指數具有公開性、科學性、民間性、國際性,將推動我國公益基金會行業提升信息化水平。
中基透明指數一方面樹立行業可量化的透明度標准,另一方面分享實踐經驗和互聯網工具,實現基金會透明度的提升和基金會管理能力的跨越式發展。這個指數將幫助基金會根據標准增強自身透明度,並了解自己的信息公開程度在行業內的位置。對於公眾而言,可以以透明指數作為捐贈參考,從而促進慈善行業增強透明度和公信力。 1、公募基金會亟需轉型
公募基金會擁有著公募權這一優勢資源,很多老牌公募基金會規模擴大迅速。然而,「如何把錢花好」成為這些基金會當前面臨的最大難題,這促使他們思考基金會的未來定位。有些則開始了由運作型向資助型基金會過渡的轉型嘗試;也有基金會開始創造平台,將公募權分享給草根公益組織。
事實上,自2010年開始,一些全國大型公募基金會就紛紛宣布,將從操作型基金會轉向資助型基金會,即基金會由籌資後自己做項目,轉變為培育和資助草根公益組織。
越來越多的全國性公募基金會試圖從操作性基金會轉型資助型基金會,然而捐贈人不理解、不支持的態度以及草根公益組織專業性不高、執行項目效果難以預估的現狀,使得公募基金會轉型步履維艱。
2、非公募基金會發展過程中的挑戰
對於大多數非公募基金會來說,其自身的可持續性的資金來源問題也開始引起重視。按《基金會管理條例》的要求,基金會每年支出資金不是來源於投資回報,而是來源於企業和個人的捐贈。因此如何保證基金會自身的良性發展已經是個問題。
如何獲得持續性的基金來源,採取多樣的基金增值方式,獲得安全的高收益,已經成為中國非公募基金會發展過程中無法繞過的課題。事實上,在一些基金會發展發達的國家,捐助基金會不是單純的捐助,而是一種「投資」。非公募基金會應該利用自身的創始基金進行運作投資,產生效益,從而使基金會可以依靠自身的力量進行可持續地發展。

❼ 基金有認購期、運作期(封閉期)、申購期三個階段.那意思是買該基金的時間是固定的咯

基金時期:一般分為認購期、運作期(封閉期)、申購期三個階段。剛開始的時候是認購期,一般是半個月左右,在這半個月里你只能購買不能贖回(賣出),買入價一般是1元。然後進入運作期(封閉期),在這段時間里基金公司拿你的錢去建倉,也可以說是一個准備期,一般不超過三個月,打開之後大部分基金會有所漲幅,也有部分會回落變成0.9*或者更低,這個時候不要以為你賠了,因為你的投資才剛剛開始。接下來進入申購 期,此時你已經可以自由買賣了。

❽ 請問我國各類基金會最早從哪一年開始

淺議我國基金會管理條例
莫紀宏

一、我國基金會立法的歷史演變
1988年,國務院頒布的《基金會管理辦法》是我國第一部關於基金會的立法。該辦法第2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基金會是指對國內外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自願捐贈資金進行管理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是社會法人團體。該管理辦法第一次通過立法的形式明確了基金會的法律性質和法律地位。1989年,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再次確認了基金會作為社會團體的法律性質和法律地位。1999年以前,我國對基金會的登記管理主要依據上述兩項法規,實行業務主管單位、人民銀行和民政部門三方負責的管理體制,即業務主管單位同意,人民銀行審查批准和民政部門登記注冊。實際上是把基金會視為金融機構或准金融機構。
十多年來,《基金會管理辦法》對於規范基金會的行為,促進基金會的健康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是,這個辦法對基金會的組織形式、內部決策程序、財務會計制度、資產使用管理、社會監管機制等許多環節未作規定,其它一些規定內容也都打上了當時經濟體制的烙印,不完全符合基金會作為獨立法人應當具有的法律地位。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基金會管理辦法》已經不適應基金會發展和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與此同時,基金會的管理體制也發生了變化。1999年開始,中國人民銀行不再參與對基金會的管理,基金會的登記管理統一歸口民政部門。《基金會管理辦法》中確定的基金會的管理體制不再予以適用,民政部門不能依據《基金會管理辦法》繼續登記注冊基金會。基於以上原因,從2000年開始,民政部開始對《基金會管理辦法》進行全面修訂,多次召開座談會和專題研討會,經過反復論證,借鑒和吸取其他國家有關基金會管理方面的有益經驗,幾易其稿。經過一系列的充分准備,《基金會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終於於2004年6月正式頒布實施。
二、基金會管理條例的主要特徵
《條例》共設7章48條。與1988年頒布的《基金會管理辦法》相比,《條例》不僅內容更加豐富,而且體系更加完整,可以說是對基金會登記管理法規的一次重新起草。《條例》至始至終貫穿了重培育發展,以規范管理促進基金會健康發展的指導原則。在這一指導原則下,《條例》著重體現了以下八個方面的重要特徵。
1.《條例》明確了基金會的公益性質,強調了公益目的的重要性。公益性是基金會的本質特徵,是基金會設立的唯一目的。保障基金會的公益性,是《條例》的根本任務。公益組織的受益對象通常為不特定的個人和群體,任何個人或群體只要符合其宗旨和業務范圍要求,都可接受其資助。基金會的基金來源於社會,服務於社會,為了實現這個目的,《條例》作了許多明確規定。如將基金會定義為「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強調基金會的公益性質,使基金會與其他管理信託投資基金、以營利為目的的基金管理組織以及其他民間互益組織區別開來。基金會的公益性質決定了其財產必須用於公益目的,也必須受到保護。《條例》第27條第1款規定:「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分、侵佔、挪用。」第33條又規定:「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按照章程的規定用於公益目的;無法按照章程規定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該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2.《條例》確立了分類管理的原則,鼓勵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參與公益事業。《條例》將基金會分為「公募基金會」,即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目前我國已登記的基金會大都是公募基金會)。和「非公募基金會」,即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兩類,增設了非公募基金會這個新種類。允許以企業和個人的名義命名非公募基金會;對於用私人財產設立的非公募基金會,允許捐贈人的親屬可以在限定的比例內在理事會擔任職務。根據國外的經驗,非公募基金會是一種引導個人和組織的財產流向社會,特別是流向弱勢人群的有效形式,也是社會財富實現再分配的一種途徑,可以最大限度地調動企業和個人的捐贈積極性,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源從事公益事業,使公益事業的資金來源多渠道。對於非公募基金會,《條例》規定,國家應當採取扶持鼓勵的政策,在基金會的名稱、登記條件、資金使用等方面的規定相對比較寬松。為了規范面向公眾開展的募捐活動,保護愛心資源,減輕公眾負擔,維護社會平穩安定,對公募基金會的行為管理則相對嚴格。
3.《條例》適應改革開放的新形勢,將涉外基金會納入基金會法律規定的管理范圍。《條例》適應涉外民間組織管理的新形勢,將涉外基金會納入國內民間組織管理法律框架,依法進行登記管理。《條例》對基金會的設立主體沒有做國別、境內外限制。允許外國人和港澳台居民在華設立基金會,允許境外基金會在我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鼓勵境外資金進入境內開展公益活動。這些規定,既解決了涉外基金會的設立和管理問題,為我國公益事業的發展爭取更多的外部支持,也為今後進一步修改出台《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確定涉外民間組織的設立和管理以及法律地位等問題,作了有益的政策和實踐探索。
《條例》將境外基金會在華活動的管理納入國內民間組織的管理框架,規定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從事符合我國公益事業性質的公益活動。境外基金會對其在我國內地代表機構的民事行為,依照我國法律承擔民事責任。考慮到我國是發展我國家,公益負擔重,募捐資源有限,《條例》還要求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不得在我國境內組織募捐、接受捐贈。
4.《條例》對基金保值、增值的方式做了開放性規定。基金會的保值增值,是基金會運作的重點。規定得過嚴,基金會缺乏活力;規定得過松,基金會保值增值風險增大,這是一個很難把握的政策兩難問題。基金會的情況千差萬別,具體保值增值規定很難適應每個基金會。因此,《條例》按國際慣例制定規則,不對基金會的保值增值行為做具體要求,只做了原則的、開放性規定,力圖通過社會監督、內部監督來解決對基金會投資行為的約束,同時增加了「失誤賠償」的條款。規定因決策不當致使基金會財產損失的,參加決策的理事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以保障基金會對投資行為慎重行事。
5.《條例》鼓勵基金會募集資金,從事公益活動,形成自身資金運行的良性循環機制。基金會募集資金、運作資金的能力是保證其生存和發展的關鍵所在。基金會只有募集大量的資金,才能最大限度地實現其章程所要追求的公益目的。目前,不少基金會不擅募捐,很少開展有影響的公益活動,因缺乏活力而逐漸萎縮。而一些成功的基金會往往是通過樹立起良好的社會形象來形成自身的良性循環機制。為了逐步實現這個目標,《條例》從制度上作了保障性的規定,將基金會每年的公益支出作為衡量基金會是否完成了公益任務的重要標准,規定公募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基金余額的8%;不按規定完成公益事業支出額度的,將被處罰直至予以撤銷。由此可見,只徒有虛名、不從事實際的公益活動的基金會今後很難再有法律上生存的依據和條件。
6.《條例》確立了公開、透明的原則,進一步完善監督管理機制。《條例》第5條明確「基金會依照章程從事公益活動,應當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條例》還對政府監督和社會監督等做了相應的規定。例如,《條例》明確了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在登記、日常監督和年檢等方面各自的職責,規定了各類非法活動的詳細情形和相應的法律責任。與此同時,《條例》還規定,基金會要接受年度檢查,要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基金會在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之後,要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的查詢、監督;公募基金會組織募捐,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劃;基金會處理剩餘財產應當向社會公示等。
7.《條例》強調要在基金會內部建立規范的內部自律和約束機制。針對目前一些基金會內部規范不夠、自律機制不健全的狀況,《條例》要求基金會建立以章程為核心的各項自律制度,並從公益法人組織機構的特點出發,專門設立了基金會「組織機構」一章,明確規定了理事會是基金會的決策機構,規范了理事會的組成和議事決策程序、監事的設置和職能,制定了防止基金會內部人員與基金會公益宗旨發生利益沖突行為的規則,通過限制在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數量,規定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時擔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等,引導基金會建立自律和自身約束機制,規范基金會的行為。
8.《條例》明確稅收優惠原則,加大稅收監管力度。利用稅收手段扶持和監管基金會,對基金會及其捐贈人實行稅收優惠是各國通行的做法。減稅、免稅措施構成基金會和其他組織發展的重要政策環境。我國目前在這方面還處於探索階段。為了鼓勵公益事業的發展,我國已陸續出台了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對於公益事業的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不過這些政策性規定還不系統,散見在多個相關文件中,在實施過程中也遇到了不少實際問題。《條例》第26條規定「基金會及捐贈人、受益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此項規定確立了稅收優惠的總原則,表明基金會、捐贈人、受益人三方面都能夠依照法規享受稅收優惠。至於稅收優惠的具體辦法,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相關的規定。在享受稅收優惠的同時,基金會要依法辦理稅務登記、接受稅務部門的監督,對有違法行為的基金會,稅務機關還可以要求補交違法行為存續期間享受的稅收減免。《條例》通過稅收優惠政策的肯定,鼓勵基金會的發展,加強對基金會的監管。

http://www.chinanpo.gov.cn/web/showBulltetin.do?id=15758&dictionid=1835&catid=&forward=print

❾ 基金會是如何運作的謝謝!

用原始資金進行投資,利用利益進行基金會的運轉.簡單原理就是這樣.

❿ 中國扶貧基金會的發展歷程

中國扶貧基金會成立於1989年,是在民政部注冊的全國性公益慈善組織。1989年3月,中國貧困地區發展基金會(中國扶貧基金會前身)成立,首任名譽會長系原國家主席、時任全國政協主席的李先念,首任會長為原福建省委書記項南。
2000年1月,中國扶貧基金會三屆四次理事會確定了「三不一專」原則,即機構不要行政級別、不要事業編制,不進行行政化募捐和項目實施,實行社會化、專業化經營和管理。
2000年以來的中國扶貧基金會,秉承「服務,改變,陽光,堅韌」的文化,致力於建設真正意義的社會組織。經歷了由「官辦」到「民辦」的組織變革;由「粗放」到追求「精細」、「專業」的管理變革;由「泛扶貧」(資助對象不求精準到人)、「項目寬泛」(扶貧項目不聚焦),到直接「瞄準受益人」、「聚焦品牌項目」的項目變革。
今天的中國扶貧基金會,圍繞提升專業品質,追求公益項目實效,在公益經營管理的各個細節層面不斷探索,在經營慈善的道路上日益專業化。基金會以「播善減貧,成就他人,讓善更有力量」為使命,以「經營慈善、篤信管理、將貧困和方法制勝、職業精神「為信念,將貧困和受災地區的弱勢群體,尤其是婦女、兒童以及這些地區的公共設施和社區基層組織列為服務對象,對他們進行直接援助。堅持以最好的產品設計、最大限度地瞄準貧困弱勢人群、最大限度地提高單位資金的扶貧效益、盡可能地推動受益人參與和制度創新、打造具有廣泛影響力的資助型國際公益組織為目標,承諾透過在項目參與中學習,注重受益人自信、自尊、自強與自我發展能力的成長。
截至2014年底,累計籌措扶貧資金和物資130.89億元,受益貧困人口和災區民眾2078.33萬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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